履歷面試

面試時是否都要據實以告?

面試是企業決定錄用求職者的最後關鍵,有些會引起反感或不必要麻煩的話,即便是事實,也盡量換個方式說,或乾脆少說為妙。

整理◎Career編輯部

2023.01.05
圖 / Career平面編輯部

面試是企業決定錄用求職者的最後關鍵,有些會引起反感或不必要麻煩的話,即便是事實,也盡量換個方式說,或乾脆少說為妙。以下是面試時最好別說得太白的真話:

一、「我最討厭/最喜歡……」,強烈表露個人好惡

  • 像是「我超討厭……」、「我從不……」等反映個人好惡、生活習慣或價值觀的話,最好別表達地過於極端,因為你不可能百分百確定主考官的好惡,倘若你最排斥的事情,正好是主考官最感興趣的事,場面豈不尷尬萬分?
    建議遇到這類問題,就算自己真的不喜歡某項事物,也要盡量「換句話說」。例如「我平常花較多時間在……上,所以做……的時間較少,但我還是會關心……,」以委婉的方式表達立場,引起的負面觀感就不會太大。

二、誠實到連缺點也講得太白

  • 「談談你個人有什麼缺點?」是面試常見考題之一。企業主擔心員工的某項缺點會影響團隊運作,因此被面試主考官問到自己的缺點,最高招的應答就是「把缺點與正面的工作態度連結」,例如個性急躁,便可說「我個性比較急,所以一接到工作便急著要完成它,深怕延遲會影響別人」,讓主考官覺得你的「急躁」不是壞事,反而是行動力與衝勁的表現,可以為面試加分。
    但若誠實回答「我有一次就是因為個性太急躁,不停催促同事動作快一點,結果把辦公室的氣氛搞得烏煙瘴氣」,那麼缺點就真的會變成面試的致命傷了!

 三、曾經被解僱

  • 被解僱是履歷的一大污點,未來的雇主多半會很介意你遭解僱的理由,而忽略了你的優勢和豐富的資歷。因個人因素遭到解僱,確實不是什麼光彩的事,很少有主動告訴未來雇主自己曾被炒魷魚,但現在很多企業會對求職者進行reference check(徵信調查),想要隱瞞解僱事實也不容易。
    建議最好誠實以對,但謹記別把錯都推到前公司身上,寧可多談談自己從這次失敗的工作經驗,得到的領悟和學習到什麼,主考官反而會對你的勇氣和成長另眼相看。
面試 據實以告 應對 良臣棘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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